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通知 → 正文
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面向公司内部公开选聘煤矿驻矿安监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新疆龙煤 来源: 时间:2020-6-24 访问:3616

    为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行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龙煤公司)所属各煤矿安全管理,选聘专业性煤矿安全管理人才,精干优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推动新疆龙煤公司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运营。经新疆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新疆龙煤公司内部公开选聘煤矿驻矿安监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其资格条件

    (一)选聘职位

    黑眼泉煤矿、普阳煤矿、富城矿业公司三个煤矿各选聘1名驻矿安监站长、1名驻矿安监副站长、1名安监员。

    (二)相关条件

    1.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企,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有法治理念,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业务、会管理、善决策,敢担当、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反对“四风”,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群众基础好,个人形象好。

    2.资格条件

    (1)驻矿安监站长

    ①职责要求:根据岗位要求规定;

    ②教育水平:具备大专及其以上煤炭相关专业学历;

    ③职称要求:具备初级及以上煤矿工程类专业职称;

    ④专业经历:具备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⑤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

    ⑥相关要求:要具有丰富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以上②③④⑤条,对于特殊优秀人才,经公司党委研究,可适当放宽。

    (2)驻矿安监副站长、安监员

    ①职责要求:根据岗位要求规定;

    ②教育水平:具备中专及其以上煤炭相关专业学历;

    ③职称要求:具备初级及以上煤矿工程类专业职称;

    ④专业经历:具备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⑤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⑥相关要求:要具有丰富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以上②③④⑤条,对于特殊优秀人才,经公司党委研究,条件可适当放宽。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应聘:严重违纪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3年内存在煤炭企业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处罚经历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配偶已移居国()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若存在以上情况,应在应聘前向新疆龙煤公司招聘工作委员会说明,对于隐瞒不报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聘前取消应聘资格,聘后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驻矿安监站人员隶属新疆龙煤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管理,工作现场在各矿。

    1.驻矿安监站长按照所在煤矿生产系统副职相关岗位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2.驻矿安监副站长按照所在煤矿生产系统部室负责人相关岗位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3.驻矿安监员按照所在煤矿生产系统部室副职相关岗位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三、发布方式

    采取新疆龙煤公司内部,公司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选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721200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话咨询,网上投简历及相关资料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工作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获奖情况证书及选聘工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应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符合条件的内部职工可直接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893226543@QQ.com),统一写明:单位名称简称+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一并说明。

    ()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截止后,由公司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通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的同时,进行组织考察,这两个程序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竞聘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动议人选,上报新疆龙煤公司党委。

    ()党委会决定

    经新疆龙煤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人选。

    ()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

    录用后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公司驻矿安监人员招聘委员会负责业务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退回原单位。执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

    五、组织机构

    成立新疆龙煤公司驻矿安监人员招聘委员会

    组  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强

    副组长:公司班子成员

    成  员:公司党委工作部、安全监察部相关人员

    招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工作部、安全监察部

    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党委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担任。

    联系人:张佳明  何海

    电  话:0991-5261257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竞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给新疆龙煤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煤矿驻矿安监人员工作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 0991-52612230991-5261221

    4.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报名及相关工作。

    5.本方案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新疆龙煤公司驻矿安监人员招聘委员会。

    八、政策咨询

    电话:0991-52612230991-5261275

                
                                                                
  
                                                                   新疆龙煤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24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2018 www.xjlmn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屏幕分辨率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技园路9号 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16003738号 技术支持:华维时代科技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