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属各基层党支部。
三、分值设定
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好”党支部达标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其中支部班子好占30分、工作业绩好占20分、党员管理好占20分、制度建设好占15分、群众反映好占15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五好”党支部达标考核工作力度,公司设立达标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公司党群工作部全体人员为达标考核工作人员。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检查指导“五好”党支部达标考核工作;
(二)及时总结“五好”党支部达标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制定、修改和完善“五好”党支部达标考核办法。
五、考评办法
(一)公司党群工作部及各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对党支部进行日常考核管理。
(二)各党支部每月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总结党支部工作成绩和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作出自我评价。
(三)“五好”党支部达标考核工作采取查阅基础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基层走访等方式,以基层单位月份常规检查、季度汇报、半年公司达标考核办公室初评、年度公司达标考核办公室总评的方式进行考评,并进行全公司通报。
六、奖惩机制
(一)“五好”党支部达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达标验收考核结果达到90分及以上为“五好”党支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业绩评定、评选先进及“七一”表彰的重要依据。公司党委将对达标验收合格党支部给予命名授牌,并一次性奖励该支部3000元。
(二)把“五好”支部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各支部在考评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完成生产任务及5人以上越级上访事件的,支部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三)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2017年末每个基层单位至少达到一个“五好党支部”标准。公司党委将对党支部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没有完成达标验收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党支部达标验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各基层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党支部建设方案和考核办法。
(二)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