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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纪委发出通知 要求权属各公司纪委及集团公司派驻纪委严明清明节纪律
作者:集团公司纪委 来源: 时间:2020-4-3 访问:4402
2020年清明节将至,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纪委日前发出《关于严明清明节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权属各公司纪委、集团公司派驻纪委严明清明节纪律,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不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带头移风易俗,不在城市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带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文明过节。
《通知》要求,要严格责任落实。权属各公司纪委、集团公司派驻纪委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清明节期间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位,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文明祭祀,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要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做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清明节期间仍旧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通知》公布了集团公司纪委监督举报电话及微信。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279227  1325161925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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