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宏达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汇林晟通公司副经理(享受初级正职待遇)的公告 |
新龙宏达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汇林晟通公司副经理(享受初级正职待遇)的公告 |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时间:2023-5-22 访问:491 |
因工作需要,为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解决各单位、科室管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推动新龙宏达公司实现高质量运营,创新发展。经新龙宏达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管理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按本方案进行招聘。1.坚持党管管理人员原则。正确把握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公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3.坚持人岗匹配原则。依据岗位标准选人用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实现岗能匹配。4.坚持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管理原则。按照竞聘测试、党支部考核、专业系统复审、会议决定、上岗试用等程序选拔聘用管理人员。对于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签订岗位聘用合同,采取岗位计薪方式聘用,“一岗一契约、一年一考核”。经编制审核,以下1个管理岗位空缺,现拟开展社会化招聘工作。(1)负责煤炭装车、煤泥晾晒和铲车、沟机现场管理;(2)负责煤炭运输、煤泥销售的计划、安排、协调、控制、监督以及联系客户、协调相关部门等项工作;(5)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和任务。1.爱党、爱国、爱企,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有法治理念、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业务,会管理,善决策,敢担当,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3.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反对“四风”,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群众基础好,个人形象好。(1)任职年龄:50周岁以下,特殊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2)教育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其他岗位可适当放宽。(3)专业知识:从事煤炭企业管理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5)技能技巧: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使用上级公司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开发布社会化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向综合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工作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附学信网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获奖证书、非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政审材料(无违法行为证明),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纪委出具的廉政鉴定,选聘工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应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报名工作截止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通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资格审查的同时,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新疆公司内部职工参加竞聘的,同级纪委出具廉政鉴定),这两个程序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动议人选,经新龙宏达公司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后,确定拟聘人选。已确定的拟聘人选,要进行入职前健康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依据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及竞聘测试结果,经新龙宏达公司支部委员会确定拟聘人选,形成竞聘报告材料,附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上报公司党委工作部,经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选聘岗位专业系统复核。公司党委工作部回复相关部门复核意见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下发任职文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凡通过社会化选聘方式进入新龙宏达公司工作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正式录用后1个月内将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全部转移到所聘用单位,任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新龙宏达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业务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所有聘用人员执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选聘结束后,任职文件、党支部会议记录及岗位聘用合同书上报党委工作部备案。1.凡通过社会化选聘方式进入新龙宏达公司工作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正式录用后1个月内将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全部转移到所聘用单位,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转移到位人员,应立即予以辞退。2.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3.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4.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18703019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