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监督协同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开展监督协同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1月6日10时,新疆公司召开监督协同工作联席会议。
新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监督协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强指出,一年来,新疆公司监督协同工作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重重困难,深入推动各项监督工作目标同向、有机贯通、协调融合、优势互补,创新了监督体制机制,提高了新疆公司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了全覆盖、有力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工作制度和流程,构建起了大监督格局。
李强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横向协同。按照分级监督、分级负责的原则,监督工作委员会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监督情况报告,研究监督工作计划、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安排监督工作重大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研究监督工作评价考核等,促进协同监督机制有序运转。监督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做好沟通、联络、督办、检查等工作。
李强要求,开展监督协同工作一要把握“四个深化”,科学构建监督协同机制。二要打造“信息平台”,规范推进监督协同工作。三要抓住“有利关键”,努力提升综合监督效能。
李强强调,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紧贴中心、整合力量、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发挥监督协同作用,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新疆公司改革发展再创新业绩。
会上,新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忠波,纪委书记祝国臣对开展好监督协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疆公司机关各部室汇报了2022年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对落实具体整改督导部门进行了安排部署。
新疆公司副总经理张传军,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海桥,副总经理王志民,总会计师李名海,监督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