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庆二十大 决战下半年”安全生产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普阳煤矿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于9月7日晚在职工多功能会议厅组织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专项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素质水平。
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从业人员都有权停止作业,立即撤人……
不上安全大课、不参加安全培训,实质上是“触碰”了法律,也就是违法了……
管理人员和从事设备检修、维护的人员,面对设备隐患和问题,不能立即整改而发生事故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拘役15天……
授课中,普阳煤矿安全副矿长结合本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特点,围绕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可以干什么、必须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分析、深入解读。
现场干部职工们反响强烈,纷纷表示,这一堂安全大课入耳、入脑更入心,通过学习,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在今后,要学法、知法、守法,把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把安全理念和行为习惯渗透、贯穿到安全生产当中,用实际行动为自己、为同事、为企业的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