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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强化人员流动数字化管控
作者:邱嗣强 来源: 时间:2021-11-10 访问:784

近日,集团公司下发了《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龙控发【2021104号)文件,对集团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

接到通知后,新疆公司按照进一步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的要求,完善岗位设计及配置标准,推行一职多能、操检合一,合理确定用工总量。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制意识,防范了劳动用工风险。同时也巩固了“三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了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建立多渠道招聘和引进人才机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原则,严把招聘入口关,规范管理流程。重点加大釆掘工招录力度,延揽、引进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地面单位和煤矿地面岗位(包括高校毕业生)招录人员时,招录前向集团公司申请用工指标,经集团公司研究审批后方可录用。

依法依规建立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创培中心管理和员工退出机制,通过培训、换岗、解除劳动关系、引导自主创业等方式,有序推进员工转型发展,实现员工合理流动。依法依规淸理劳动用工,畅通退出通道。

严格监管人员“倒流”。利用朗霁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大对井下工人到地面、厂矿人员到机关“倒流”专项管控力度,规范核准审批流程,严格履行人员调动程序,落实管理责任。明确公司机关和基层单位机关岗位任职条件,未满足条件人员不得进入机关岗位工作,严格控制井下工人“倒流”。

严格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员工签订契约化劳动用工合同,加快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岗位合同管理的市场化用工制度。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并需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法解除。井下工人的劳动合同集团公司每季度备案认证一次;其他岗位录用员工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进行劳动合同认证。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范围,推进临时性、辅助性、服务性岗位市场化运作,各单位要制定劳务派遣用工计划,要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劳务派遣用工控制在从业人员总数的10%之内。

推进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推进人力资源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新增人员经审核、备案后,统一给予“龙煤用工码”,纳入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提升劳动用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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