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工作 → 正文
新疆公司:精心组织 科学谋划——确保“安全警示教育月”精彩纷呈、效果显著
作者:卞言君 何海 来源: 时间:2021-11-6 访问:1084

进入11月份,公司紧紧围绕“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安全行为”主题,按照集团公司“10+N”系列活动的安排与部署,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通过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突出活动重点、打造特色亮点、营造浓厚氛围,为决战决胜四季度,着力推动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龙煤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公司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企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坚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紧盯“零轻重伤”的安全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自治区)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十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

开展一次安全思想大学习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组织开展一轮次安全思想、理论、理念的大学习。

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大普及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普及活动,做到《安全生产法》进矿区、进机关、进基层、进段队、进班组、进头脑、进行动“七进”,做到全员参入、全员学习,知法守法尊法,明责履责尽责。

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反思活动。要求各单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讨论会、反思会,重点围绕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否及时传达学习,领导班子是否充分讨论,是否密切联系职能责任,充分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是否存在一读了之、当作一般性工作的问题。

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安全大讲堂活动。各煤矿矿长(书记),在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组织区队长及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代表等,进行一次集中安全大课,结合近期国内及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和剖析。

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公司层面利用龙煤学习兴矿平台,将《刑法修正案》《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学抓强”学习内容,将全员学习,全员守法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大考试活动。利用龙煤学习兴矿平台每月一考板块开展一次全员考试,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低于80分的不及格人员集中再教育培训三天,直至考试及格。

集中一天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按照集团将1127日确定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的安排与部署,要求各单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开展好此项活动,并要采取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设一期“我为安全生产倡议”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大排查活动。由公司、矿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职和总工程师负责,按照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对井下和地面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开展一次应急大演练活动。各煤矿结合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防灾避险能力,促进安全行为养成。

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曝光活动。充分利用企业内部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开办专栏和专题,对煤矿各专业安全检查排查出的突出隐患,进行专项曝光和跟踪报道,督促各类隐患问题的整改治理。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2018 www.xjlmn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屏幕分辨率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技园路9号 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16003738号 技术支持:华维时代科技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