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企平安共进步 携手同向幸福路
新疆公司安监局科长 何 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心中涌动着对煤矿事业的无限热爱,肩上更承载着安全生产的千钧责任。列宁说过“煤炭是工业的粮食”,这份沉甸甸责任的背后,是一代代煤矿工作者前赴后继用汗水与坚守铸就的丰碑,这丰碑上铭刻着这“安全生产的沉重责任,忠诚坚守的果敢担当,团结奋进的敬业情怀”。
首先我想说的是:坚守责任,筑牢安全的“防火墙”。
“责任”二字,对煤矿人而言,不是空洞的誓言,而是具体的行动。它是班组长在班前会上反复强调“三不伤害”,是安全员在井下巡查时不放过每一处隐患,是老矿工对新同事那句“规范操作,别图省事”的叮嘱,更是我们面对违章指挥,敢于说“不”的勇气担当。
有一次下井期间我看到,掘进工作面遇到顶板破碎,按规程需要立即支护。当时工期紧张,现场班长建议“先干后补,抢出进度再说”,但受到了当班安检员的严词拒绝:“进度可以补,人命补不回!今天必须按规程支护,少一米都不行!”正是这份对安全规程的绝对忠诚,对生命责任的坚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冒顶事故。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严守安全规程,就是尊重生命;坚守住责任底线,就是守住幸福家园。在煤矿,最大的“功臣”不是那些抢进度的“快手”,而是那些十年、二十年零违章、零事故的“老兵”,他们用日复一日的坚守和事无巨细的警觉,诠释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煤矿人对安全责任的担当。
其次我想说的是:人人尽责,编织最密的“安全网”。
安全不是某一个人的事,而是我们所有人的事。它需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顶层设计,更需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全员参与。作为一线矿工,要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下井前检查好自救器,作业时系紧安全带,遇到隐患立即上报,不抱侥幸心理,不存麻痹思想;作为管理人员,要做安全的“守门人”:把好规程制定关、现场监督关、隐患整改关,不搞“好人主义”,不当“甩手掌柜”;作为家属,要做安全的“吹哨人”:多一句“注意安全”的提醒,少一句“快点赚钱”的催促,用亲情筑牢安全的“第二道防线”。
煤矿稳定是安全生产的坚实根基,更是企业发展的“压舱石”。这种稳定,是因为每一名煤矿人都应特别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并且自觉去做好。井下的地质情况本来就复杂,说变就变,稍微有点疏忽,这种稳定就可能被打破;只要有一次违规操作,就可能“引发一连串的问题,就可能掉进“海因里希法则”的怪圈。我们心里都明白,稳定不是说“一次做好了,就永远没事了”,而是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夯基架梁,才能搭建起稳固的安全支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先保证安全再进行生产,不安全就坚决不生产”的规定。因此,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关注每一个细节,把控每一个流程,通过标准化的作业、精细化的管理,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固防线,不断加密煤矿安全生产的“安全网”。
最后我要说的是:与企同行,守护安全的“连心锁”。
“企”字无“人”则为“止”。企业是我们养家糊口的依靠、安身立命的本源和实现梦想的舞台,而安全则是这一切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每个人的事业兴旺、家庭幸福都与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息息相关。因此,从哲学的角度出发,个人安全与企业安全、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是一对辩证关系的矛盾统一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既紧密相连、相互依存,又时常互为对立、互相作用,而我们的正确选择应该是相向而行,让个人与集体、小家与大家形成共同体意识,让个人的希望与梦想以企业的发展与进步为载体,同呼吸共命运,相互推动互相承载驶向未来。
记得刚入矿时,师傅对我说:“在井下,违章一次就可能让你永远失去回家的机会。”这句话我记了八年,也践行了八年。因为我深知:矿灯照亮的不仅是井下的黑暗,更是家人的期盼;安全帽护住的不仅是头顶,更是一个家庭的完整。当我们看到企业效益提升、矿区面貌改善,我们会为自己是一名煤矿人而自豪;可一旦安全出了问题,不仅企业声誉受损、效益下滑,更会让一个个家庭破碎,让无数双眼睛流泪。企业荣,我们则荣;企业损,我们则损——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刻在我们每个煤矿人骨子里的共同体意识。
以安全之基,铸企业之魂。煤矿事业是艰苦的,但也是光荣的。我们身处千米井下,却托举着地上的万家灯火;我们与黑暗相伴,却为社会送去光和热。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左手牵着企业的发展,右手握着家庭的幸福,而连接二者的,唯有“安全”二字。让我们以“与企同行共荣辱”的共同体意识,以“忠诚坚守保安全”的责任担当,把安全刻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让每一盏矿灯都照亮安全的道路,让每一次下井都伴随平安的祝福,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煤矿人的荣光”,共同谱写企业发展与个人希望的新篇章!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