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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龙煤公司营销分公司招聘简章
新疆龙煤公司营销分公司招聘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时间:2023-9-1 访问:771
为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需要,解决各科室管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推动营销分公司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运营。经营销分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管理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管理人员原则。正确把握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公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坚持人岗匹配原则。依据岗位标准选人用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实现岗能匹配。
 4.坚持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管理原则。按照竞聘测试、党支部考核、专业系统复审、会议决定、上岗试用等程序选拔聘用管理人员。对于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签订岗位聘用合同,采取岗位计薪方式聘用,“一岗一契约、一年一考核”。
二、选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经编制审核,以下营销部科员管理岗位空缺,现拟开展社会化招聘工作。
【岗位职责】
1.依照职权范围,协助营销部科长处理科室日常管理工作。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协助营销部科长制定内部管控机制,负责普阳矿现场指数量管理。
3.协助营销部科长负责编制月度运输和发运计划、组织发运与接卸、稳定价格、处理商务纠纷、票据送达、商品结算、销售服务等工作。
4.协助营销部科长本区域的市场动态调查,为新疆龙煤营销分公司提出具体的营销方案。
5.协助营销部科长上报营销分公司机关的各种日常报表。协助营销部科长落实营销分公司下达的营销工作任务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龙煤集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新疆公司党委和新疆公司重点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域外新龙煤的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和实践经验,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条件
(1)教育水平: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专业与营销部科员岗位相符。
(3)任职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技能技巧: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写作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能力:熟悉专业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具备开展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工作思路清晰,有切合实际的工作设想,并富有开拓意识,办法与措施可行;分析问题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得当;言行举止自然、大方;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号召力和感染力。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应聘:严重违纪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若存在以上情况,应在应聘前向营销分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说明,对于隐瞒不报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聘前取消应聘资格,聘后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薪酬待遇
享受营销分公司同职级岗位薪酬待遇。
五、选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选聘公告
采用新疆公司网站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工作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附学信网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获奖证书、非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政审材料(无违法行为证明),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纪委出具的廉政鉴定,选聘工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应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3.联系人:李满元  18846145017
4.邮箱地址:2043630058@qq.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截止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通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四)竞聘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动议人选,经营销分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后,确定动议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动议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新疆公司内部职工参加竞聘的,同级纪委出具廉政鉴定),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拟定人选报审
依据资格审查、竞聘测试结果及组织考察,经营销分公司支部委员会确定拟聘人选,形成竞聘报告材料,附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上报公司党委工作部,经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选聘岗位专业系统复核回复意见。
(七)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要进行入职前健康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聘任
 公司党委工作部回复相关部门复核意见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下发任职文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
凡通过社会化选聘方式进入营销分公司工作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正式录用后1个月内将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全部转移到所聘用单位,任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营销分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业务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所有聘用人员执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
(八)备案
选聘结束后,任职文件、党委会议记录及岗位聘用合同书上报党委工作部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新疆龙煤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志祥、黄海江
副组长:张孝雨、姜云霞
成  员:综合办公室
招聘社会化管理岗位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电  话:0991-3169859
七、选聘相关工作要求
1.凡通过社会化选聘方式进入营销分公司工作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正式录用后1个月内将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全部转移到所聘用单位,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转移到位人员,应立即予以辞退。
2.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
3.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 18699073017、0991-3169859
5.未尽事宜由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煤炭营销分公司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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