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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管理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7 访问:3026

因工作需要,为解决普阳煤矿各区科管理人员紧缺问题,经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名管理岗位人员。为确保选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管理人员原则。正确把握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公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人员身份是党员的、人事档案不在普阳煤矿在籍的,应按照组织程序,及时将个人组织关系转调至普阳煤矿,统一管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提髙选人用人公信度。

3.坚持分层逐级选聘原则。对拟选聘各管理岗位人员,按照层级实行分层、逐级选聘。

4.坚持人岗匹配原则。依据岗位标准选人用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

5.坚持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管理原则。在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岗位人员编制的前提条件下,对于考核后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要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指标及岗位达标要求,采取岗位计薪方式聘用,“一岗一契约、一年一考核”。

二、选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1.综采区区长1

【岗位职责】

①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②负责组织实施采煤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本区(队)职工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制止“三违”现象;

③认真组织本区(队)、班(组)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切实解决好采煤工作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④加强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必须实行日常的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遇到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

⑤经常深入井下和召开班前会议,掌握井下生产情况,组织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经营管理部科员3

【岗位职责】

经营管理部出纳

①负责矿属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②依据正确的记帐凭证,办理动用货币资金的对外结算业务;

③负责保管印鉴(部分)、空白支票和应收票据等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完整。

经营管理部科员(负责工资定额)

①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及时制定职工调整工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办理各类人员易岗易薪和工资审批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③定期对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和各类假期工资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经营管理部科员(负责社保)

①准确登记职工个人帐户和个人统费台帐,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工作;组织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年度对帐工作;

②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档案转移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养老、失业、生育以及养老基金转移台帐;

③按规定及时缴纳和返还各种保险基金,并做好记录;

3.供应部科员1

【岗位职责】

①负责库存物资的收发、保管等工作,努力做到优质服务;

②严格执行物资收发管理制度,进库物资,严格查验,妥善保管,做到“四知”(知物资名称、规格,知性能、用途,知保管保养常识,知业务流程)三会(会识货、会换算、会使用度量衡)“七过硬”(收发过硬、写算过硬、报表过硬、保养过硬、定位过硬、使用度量衡过硬、执行制度过硬);

③仓库物资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及时做帐报帐,认真核查物资,做到账、卡、物三统一。

4.掘进区技术员1

【岗位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区工程施工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

措施》,并严格监督实施;

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及地质构造的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措施,正确指导现场安全生产;

③协助技术主管做好本区技术管理工作,整理收集各类技术资料及数据,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参数和保障。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企,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有法治理念,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业务、会管理、善决策,敢担当、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反对“四风”,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群众基础好,个人形象好。

(二)任职资格

1.选聘区长岗位相关要求:

1)任职年龄:55周岁以下;

2)教育水平:必须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煤炭企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本专业相关经历;

4)职称要求:原则上具有相关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技能技巧: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写作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应聘:

2.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岗位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

1)任职年龄:40周岁以下。

2)教育水平: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3)专业知识:从事煤炭企业管理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

4)工作经历:企业统招高等专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企业从事专业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非统招具有相应学历人员从事专业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5)职称要求:原则上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6)技能技巧: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写作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一般管理岗位(经营管理类岗位):

1)任职年龄:40周岁以下,特殊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2)教育水平: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3)专业知识:从事煤炭及经营管理管理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

4)工作经验:在经营管理、财务、人力资源业务等,工作领域岗位工作至少满1年以上,特殊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5)技能技巧: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写作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若存在以下情况,应在应聘前向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说明,对于隐瞒不报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聘前取消应聘资格,聘后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①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和惩戒对象;

②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③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选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④严重违纪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

⑤曾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3年内存在煤炭企业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处罚经历的;

⑦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⑧配偶巳移居国()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巳移居国()外的;《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薪酬待遇

享受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同级别岗位标准薪酬待遇。

五、选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选聘公告

采取新疆龙煤公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128日至1212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话咨询,网上投简历及相关资料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工作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获奖情况证书、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普阳煤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竞聘需提供矿纪委廉政鉴定资料及选聘工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应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截止后,由普阳矿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通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的同时,进行组织考察,这两个程序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

(四)竞聘测试

测试采取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陈述、答辩均采取百分制,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动议人选,经普阳煤矿党委研究讨论通过后,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要进行入职前健康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拟定人选报审

     依据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及竞聘测试结果,经普阳煤矿党委确定拟聘人选,形成竞聘报告材料,附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上报公司党委工作部,经公司党委工作部会同选聘岗位专业系统复核。

(七)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市场化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1)

录用后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普阳矿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业务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执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         

(八)备案

选聘程序结束后将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选聘结果会议记录、选聘人员任职文件、选聘人员个人简历表统一上报新疆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

六、组织机构

成立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长:娄明波  崔向羽 

副组长:矿领导班子成员

  员: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周传才

  话:14709032777

  箱:56910865@qq.com

七、选聘工作相关要求

1.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给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竞聘测试、考察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凡通过社会化选聘方式进入新疆公司工作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正式录用后1个月内将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全部转移到所聘用单位,任职试用期3个月。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转移到位及试用期内经审核不合格人员,应立即予以辞退。

4.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18195816857   17704946999

5.未尽事宜由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新疆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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