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通知 → 正文
新疆龙煤新龙宏达公司招聘启事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4 访问:2370

    因工作需要,为解决运输管理人员紧缺问题,经新龙宏达公司党支部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鑫龙达运输公司经理。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鑫龙达运输公司经理1名。

    二、职位要求

    1.负责运输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项工作。

    2.具备运输行业管理经验及人脉,有大团队管理能力。

    3.有成熟的运输行业管理业绩。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企,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有法治理念,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业务、会管理、善决策,敢担当、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反对“四风”,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群众基础好,个人形象好。

    2.具体条件

    ①任职年龄:50岁以下;

    ②教育水平:具备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③职称要求:具备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④专业经历:具备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⑤相关要求: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对于特殊优秀人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应聘:严重违纪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3年内存在运输企业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处罚经历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配偶巳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巳移居国(境)外的;《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若存在以上情况,应在应聘前向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说明,对于隐瞒不报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聘前取消应聘资格,聘后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薪酬待遇

    享受新龙宏达公司同岗位薪酬待遇。

    五、发布方式

    采取新疆龙煤公司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4日至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话咨询,网上投简历及相关资料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工作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获奖情况证书、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政审材料(无违法行为证明)及选聘工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应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截止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通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的同时,进行组织考察,这两个程序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

    (三)竞聘测试

    测试采取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陈述、答辩均采取百分制,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动议人选,经新龙宏达公司支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要进行入职前健康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市场化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

    录用后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新龙宏达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业务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执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

    七、组织机构

    成立新龙宏达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康鸿志  王忠明 

    副组长:公司班子成员

    成  员: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宋海英、王家明

    电  话:13099970667、13329328891

    邮  :420680996@qq.com

    八、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给新疆龙煤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鑫龙达运输公司经理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18096814777

    4.未尽事宜由新龙宏达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新龙宏达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1年1月24日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2018 www.xjlmn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屏幕分辨率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技园路9号 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16003738号 技术支持:华维时代科技信息有限公司